各班級:
為推進學風建設年活動的開展,深化學風建設總要求,深入挖掘各類優秀學生典型,充分發揮典型人物的引領、示范、育人作用,激勵當代大學生在“比、學、趕、幫”的氛圍中成長成才。經研究,決定在全院開展“風采之星”評選活動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活動目的
深化學風建設,選樹優秀典型,突出示范作用,增強爭先創優意識,努力營造崇尚先進、學習先進、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。
二、活動主題
以“樹優秀典型,展學子風采”為活動主題,分別評選 “學習之星”、“考證之星”、“創業之星”、“科研創新之星”及“文體之星”。
三、活動時間
2017年5月20日—7月10日
四、活動對象
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全體在校大學生
五、評選條件
(一)“學習之星”
1. 學習成績優異,每一學年度的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均在班級前10%,學年課程平均分在80分以上;
2. 獲得過學校獎學金,獲得過“三好學生”或“優秀學生干部”稱號;
3.英語專業的學生通過專業四級,日語專業的學生通過專業四級或國際日語能力二級,通過計算機一級;
4. 曾獲校級及以上科研課題立項(必須為主持人)或在校職業生涯規劃大賽、創業計劃大賽以及專業技能競賽、科技競賽中表現突出者優先。
(二)“考證之星”
1. 學習成績優良,無不及格科目;
2. 參加職業資格考試,至少獲得一項與所學專業相關的職業技能證書;
3. 取得職業技能證書多者或證書等級高者優先。
(三)“創業之星”
1. 學習成績優良,無不及格科目;
2. 獨立創業或在創業團隊中居核心地位,創業公司(或實體)成功注冊;
3. 創業業績突出,創業實體具有一定的規模,經營狀況良好,有一定的市場發展前景。
(四)“科研創新之星”
1. 學習成績優良,無不及格科目;
2. 參與校級及以上科研立項的申報,或參加省級及以上高水平的專業技能競賽并取得優異成績;
3. 在校級以上期刊發表論文,論文數量多、發表刊物層次高或參加技能競賽獲獎多、級別高者優先。
(五) “文體之星”
1. 學習成績優良,無不及格科目;
2. 有文藝特長,積極參與或組織各類文體活動,表現突出;
3. 所在團隊或個人在校級及以上文體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,獲得一定社會影響力者優先。
六、評選辦法及流程
(1)班級推薦(5月20日-6月2日)
采取自薦、班級推選等方式報名參與,名額不限,推薦表以班為單位交輔導員;
(2)院學工辦牽頭、團總支協助完成初評(6月3日-6月7日)
按照評比條件對推薦人選進行分類遴選,根據評選要求審核材料,確定候選人,進行公示,完成初評并上報。
(3)綜合評定(6月8日-6月10日)
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,研究確定 “風采之星”人選。
(4)表彰(6月10日-7月10日)
召開全院大會進行表彰,通過網站、展板等形式宣傳各類“風采之星”事跡。
七、評選要求
1. 各班要高度重視,精心組織,配合做好宣傳和候選人推薦工作,確保本次活動行之有效地開展。
2. 推薦過程中要秉承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原則,嚴格按照學院評選要求,擇優推選。
3. 各班上報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,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查實,取消報名資格。
4. 申報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:
(1)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學生“風采之星”推薦表一式兩份,同時提交電子稿;
(2)被推薦人需上報500——1000字的事跡材料,同時提交電子稿;
(3)所有獲獎和論文發表情況均需提供復印件等證明材料,否則將不能作為評選的參考依據;
(4)被推薦人需提供近期電子版生活照1張,要求圖像清晰,圖片為jpg格式。附件: 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學生“風采之星”推薦表
永利集團3044歡迎光臨
2017年5月20日